拖欠物业8万余元被告上法庭 海口别墅业主狱中收传票

  • 拖欠物业8万余元被告上法庭 海口别墅业主狱中收传票已关闭评论
  • A+
所属分类:物业百科

  原标题:拖欠物业费8万余元,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别墅业主狱中收到传票
 
  海口某别墅业主陈某鑫因犯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别墅房产被法院查封拍卖。目前,在海口市监狱服刑的他,在狱中接到了一张法院传票。原来,他拖欠物业公司8万余元的物业费没有交,物业公司将他告上法庭追索。
 
  目前,现年51岁的陈某鑫在海口市监狱服刑。他原是海口市某小区一栋335平米别墅的业主,因犯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该处房产也被法院查封拍卖处理。管理该别墅的物业公司起诉称,陈某鑫自2008年4月至2014年3月累欠物业费82204.26元。物业公司请求法院依法判令陈某鑫支付所欠物业费82204.26元,以及逾期付款滞纳金计4000元。
 
  秀英法院认为,陈某鑫是小区业主,实际享受着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当缴纳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费用。秀英法院判决陈某鑫支付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费82204.26元,及逾期付款滞纳金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