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陷入“反公地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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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避免陷入“反公地悲剧”
 
  一个住宅小区能否良好运转,取决于物业管理是否有序进行。而在实施物业管理的过程中,业主、物业企业与主管部门或其代表机构缺一不可。三方在相应规则下形成合力,方可实现上述目标。
 
  每一方主体都有可能影响其他主体有效发挥作用,从而导致小区资源闲置、折损速率加快及隐性损失增加等问题,这就是“反公地悲剧”。通俗地说,这就像住宅小区的大门上安装需三把钥匙同时使用才能开启的锁,这三把钥匙又分别归业主、物业和主管部门保管。如果三者无法在同一时间到齐,开启大门的机会就非常小,住宅小区能实现良性运行的概率也就较低。
 
  诸如酬金制难以落地的问题只是表象,背后的原理其实就是“反公地悲剧”。如果业主自身责任意识有所提高,按时缴费;如果业委会靠前一步,对拒交费用的业主进行劝诫;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做到公开透明;如果相关部门接到上报信息就会及时采取行动……那显然,酬金制等相关问题就能得到更早更好的推动与解决。
 
  对“反公地悲剧”情形,解决的办法还是应坚持推进业主自治的方向,通过综合治理的方式,减少不同主体在运行实践中的推诿和扯皮。就目前情况看,业主不但不能以拒绝缴费来进行所谓维权,还应提高意识,以更强的规范意识更多地关注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参与到社区治理当中;业委会要提升自己平衡收支的能力与管理水平;物业则要自觉做好服务,接受监督。
 
  □本报记者 潘抒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