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保洁服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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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服务标准与制度
 
一、卫生清洁达标标准
1.住宅楼总体清洁服务
(1)清理大厦内所有垃圾到垃圾转运站   每天2次
(2)清洁垃圾桶   每天2次
(3)清洁所有告示牌、橱窗及指示牌 每天1次
(4)清洁所有出口大门 每天2次
(5)清洁所有手印及污渍(包括楼梯、墙壁、防烟门)   每天1次
(6)清洁所有扶手、栏杆   每天1次
(7)清洁照明灯及灯罩 每周1次
(8)拖擦地台、云石、大理石表面   每周1次
(9)清洁所有楼梯及窗户   每天1次
2.人行楼梯卫生
(1)扫净及拖抹所有楼梯   每天1次
(2)洗擦扶手及栏杆   每天1次
(3)洗擦楼梯表面 每月2次
3.高层住宅出入口大堂卫生
(1)扫净及洗刷大堂出入口地台及梯级   每天2次
(2)清洁大堂入口所有玻璃门窗 每天1次
(3)抹净大堂内墙壁、镜面、公布牌表面 每天1次
(4)大堂总服务台、地脚线抹尘 每天1次
(5)清洁大堂天花板   每月1次
4.电梯卫生
(1)打扫电梯厢、电梯厅地面   每天3次
(2)清擦电梯门及指示板表面   每天1次
(3)电梯厢壁、通风口及照明灯清洁 每天1次
(4)电梯厢壁、电梯门框并上保护剂 隔天1次
(5)电梯槽底清理垃圾及电梯缝清洁 每天1次
(6)清擦电梯厢天花板表面 每周2次
(7)擦抹电梯厢监视器探头 每天2次
5.天台卫生
清洁打扫天台卫生    隔天1次
6.住宅楼外围卫生
(1)外围清扫           每天环绕数次
(2)垃圾站清理   每天2次
 
二、清洁卫生公约
为保持本小区清洁卫生,各业主、住户和进入本区的其他人员共同遵守,互相监督,特定如下公约:
1.各业主、住户须使用垃圾袋,于早上8点、午后2点投入垃圾桶内,高层业户于每天晚上将垃圾袋投入垃圾桶内,以便保洁员清运,不准把垃圾长时间摆放在门口、走廊或楼梯间。
2.严禁任何人员在小区内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头、果皮及瓜壳,违者罚款        元。
3.不准乱倒垃圾、杂物、污水和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        元。
4.禁止把垃圾、布屑、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如因使用不当导致堵塞或损坏,业户应负全部修理费用。
5.小区内任何公共地方,均不得乱涂、乱画、乱贴及乱竖指路牌、广告牌等,违者负责清除和粉刷费用;如属小孩所为,则由家长负责。
6.养宠物必须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
7.业户装修完毕,应立即清扫,不得将废物弃于走廊、楼梯道及公共场所。
8.区内商业网点不得在公共场所、走廊堆放物品或占用公共场地扩大营业场地,应在指定地方放置垃圾桶,不得造成蚊蝇孳生地。
9.业主、住户不得向室外(即窗外或阳台外)倾倒污水、抛丢纸屑、烟头、杂物等,违者罚款     元。
10.凡违反以上规定者,物业管理处有权根据政府有关卫生管理规定或城市管理规定给予处罚,或在公共场所公布其行为。
 
三、业户保洁要求
1.严禁随地吐痰,随地丢果皮、烟头、废物、杂物,随地倾倒垃圾(业户的生活垃圾须装入袋中按时放到指定地点)。
2.不准随地大小便(小孩随地大小便,追究家长的责任)。
3.不准饲养宠物、“三鸟”和家禽。
4.不准乱竖广告牌,乱贴标语、广告、启事。
5.不准乱堆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
6.严禁搭建各类违章建筑。
7.不准在公共场地、花木上拉绳晾晒衣物。
8.不准攀登、涂污园林雕塑小品。
9.严禁从楼上往下抛撒杂物、泼水。
10.严禁在楼梯间、通道、屋面、平台等处堆放垃圾杂物。
 
四、管理处主任巡检制度
为完成物业公司下达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部门内部各项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内部人员工作要求和工作关系,管理处主任对各项工作有必要进行检查和监督,使小区楼宇管理工作更加富有成效。
1.管理处主任对物业公司经理进行负责,具体负责分管住宅楼区域公共设施,清洁、卫生、杀虫灭鼠、绿化美化、日常维修等管理工作。
2.管理处主任每月必须对上述管理工作范畴全面检查一次,并进行认真记录,每月对各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并填写相应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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