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费就停水电物业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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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载,11月13日,有网友在微博发帖称,自家的水电被小区物业公司给停了,“由于今年的物业费还未缴纳,小区物业对我们业主进行停水停电”。
 
  首先需要看到的是,业主因为对物业相关服务不满意,从而拒绝交纳物业费的作法,其本身是不妥的,甚至已经违反了相关合同约定,违反了法律,侵害了物业公司权益和利益。其次,物业公司催缴费用,这本身也没有错。但如果用停水停电等作法催缴费用手段,则又同样是不妥的,是违反合同、违反法律,也是侵害业主相关权益与利益的。
 
  说白了,缴纳物业费与水电供应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
 
  物业费是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事情,而水电供应则是业主与水厂、供电部门之间的事情。就算物业与相关水厂、电力部门之间有代缴代收水电费的合同,物业也无权对业主进行停水停电,更无权以停水停电为手段催缴物业费用。但遗憾的是,类似的催费手段,在全国各地都很常见。
 
  对此,全国通行的《物业管理条例》中,虽然并没有明确禁止性条款,但各地制定的相关地方性《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实施细则中,多有规定“物业不得以停水停电的方式催缴物业费用”。比如河北、新疆等。即便一些地方没有明确禁止,但依据合同法、民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精神,物业用停水停电的方式催缴物业费用,也明显是一种违法的侵权行为。
 
  物业公司收费并提供服务,一些业主若不缴纳物业费用,物业公司势必面临权益受损,甚至无法正常经营。但为了催费,物业可以下通知,寻求业主委员会等单位从中调解,甚至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等。而停水停电,以侵害业主用水用电等基本生活权益为代价,不仅有滥权、越权之嫌,更是侵权与违法之举,最终所得到的结果,必定是两败俱伤。
 
  一方面,一些物业公司等服务企业,还有必要提升自我服务能力,学习与培养良好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各地的相关《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有必要对停水停电催费方式做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