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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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政策法规

  一、出台背景
 
  “互联网+”是新常态下推动河北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新引擎,是实施创新发展、协调发展、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必然要求。《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制定,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精神、促进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我省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对加快经济转型和社会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省《实施意见》的编制,一方面与国务院指导意见衔接配套,充分体现国家的战略意图,在指导思想、推进原则、阶段性目标设置上与国家总体要求保持一致。同时,在具体行动领域上,努力体现河北特色,立足发挥政府职能作用,通过重点工作、重大工程、示范引领、夯实发展基础和政策机制创新等,在可抓、可推动的重点领域和环节推动“互联网+”融合发展,力争尽快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把互联网作为创新创业和生产生活要素共享的重要平台,坚持以促进优势产业、特色产业集群、骨干企业的互联网化为重点,以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数据化、在线化、便捷化为突破口,加快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加速提升我省传统产业发展水平,大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为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发展目标:到2018年,互联网与传统行业加快渗透融合,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业态初具规模,互联网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制造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60%、关键工序制造装备数控化率达到45%,引进培育规模以上互联网企业500家,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2.6万亿元,形成一批带动性强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服务平台。基于互联网的社会服务基本普及,互联网在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应用更加广泛、便捷,智慧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效果,社会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75%以上。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全省各市城区家庭普遍具备100Mbps宽带接入能力,农村地区普遍具备8Mbps以上宽带接入能力,行政村光纤通达率80%。
 
  到2020年,互联网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等产业升级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一批智能制造骨干企业和产业集聚区,制造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65%、关键工序制造装备数控化率达到52%,规模以上互联网企业达到1000家,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4万亿元。智慧民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互联网在社会服务领域全面普及,社会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90%以上。互联网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打造全光网省份,省会及有条件的城市家庭具备1000 Mbps宽带接入能力,农村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2Mbps,行政村实现宽带全覆盖。
 
  到2025年,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互联网+”成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三、“互联网+”行动主要领域
 
  在我省“互联网+”行动主要领域安排上,着重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坚持协同创新、融合发展。充分利用京津创新资源和互联网技术服务优势,加强与国内外互联网企业的战略合作,推进关键领域的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推动互联网向我省经济社会的加速融合和渗透。二是坚持需求牵引、产业支撑。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公共服务提升,进一步释放“互联网+”的需求潜力,大力引进和培育互联网企业,不断催生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以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为代表的互联网经济,推动新兴产业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和新支柱。三是坚持重点突破、示范引领。围绕亟需改造提升的优势行业和关系民生福祉的重点领域,在关键环节、关键产业链条,加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力度,谋划实施一批试点示范工程,建设一批区域性、行业性应用服务平台,引领带动全省生产生活方式变革。四是坚持保障安全,有序发展。严格执行国家互联网融合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健全多层次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体系,强化安全管理和防护,同时建立科学有效的市场监管方式,保护公平竞争,促进市场有序发展。
 
  基于以上考虑,我省《实施意见》重点安排11个领域的行动,组织实施一批重点工程。
 
  1.“互联网+”创业创新。
 
  主要政策点:一是强化创业创新服务支撑,实施新兴产业“双创”三年行动计划,打造面向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的开放式服务平台,支持各地孵化器创新运行模式,加快发展创业服务业。二是打造京津冀协同创新平台,推动京津冀科研设备和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建立京津冀技术交易网络服务平台。三是加快建设众创河北,组织实施众创空间建设工程,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创业服务平台,吸引省外知名企业来我省创建一批众创空间或分支机构。
 
  2.“互联网+”制造业。
 
  主要政策点:一是大力发展智能制造,组织实施工业云公共服务平台工程和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示范工程。二是积极培育人工智能,加强互联网关键技术攻关,提升互联网在各领域优势终端产品的智能化水平,培育发展与互联网密切相关的新型智能装备和产品。三是加速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实施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工程,鼓励互联网企业为生产企业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鼓励企业建立全产业链产品质量追溯系统,支持制造企业依托物流(快递)网络开展综合集成制造和分销配送。
 
  3.“互联网+”现代农业。
 
  主要政策点:一是健全农业网络化服务体系,加快全省农业数据中心建设,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农业服务平台,鼓励优质农产品生产大户利用互联网加强与京津细分市场的有效对接,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试点。二是大力发展精准农业,加快建设省级农业物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实施农业物联网示范工程,推进畜禽设施和渔业设施养殖的智能化。三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健全动植物疫病防控信息网络,构建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健全京津冀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实施特优果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工程,实现果品产地环境实时监测、生产过程定期跟踪、质量安全专业检测、产品信息公开查询。
 
  4.“互联网+”智慧能源。
 
  主要政策点:一是提升能源生产智能化水平,鼓励能源企业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精准管理,依托省内骨干能源企业建设能源监测、管理和调度智能化平台,搭建覆盖全省能源管理部门和重点能源企业的资源配置与规划数字化平台,建设完善坚强智能电网。二是建设多元能源网络,打造智慧能源云平台,构建非化石能源与化石能源互济互补的局域能源网络,建立多种能源互通互联的能源网络运行模式,支持新能源汽车车联网建设。三是创新终端能源消费模式,推进全省配电网建设改造,推动建立统一的电力市场交易平台,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双向互动电网服务网络,建设基于互联网的能源交易公共服务网络。推进局域能源互联网试点和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
 
  5.“互联网+”现代金融。
 
  主要政策点:一是积极发展普惠金融,鼓励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符合国家监管要求的新型金融业态和融资平台,鼓励大型互联网企业在我省设立新型金融企业,允许主要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企业在名称中使用“互联网金融”或“网络金融”字样,推进石家庄正定新区和保定金融一条街建立互联网金融产业集聚区。二是拓宽互联网金融企业融资渠道,鼓励我省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和其他类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互联网金融企业,重点扶持一批本土金融服务平台做大做强。三是推动传统金融企业创新发展,鼓励省内各类金融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产品和服务创新,支持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开展网络借贷、网络金融租赁、网络证券、网络保险、互联网基金销售等业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互联网消费信贷业务,支持省内在线供应链金融服务公司与银行机构合作。四是优化互联网金融生态环境,推动京津冀金融机构共同建立区域金融云服务平台,推动建立京津冀同城化支付清算系统,加强互联网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省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互联网+”政府服务。
 
  主要政策点:一是提高政府网络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实施网上政务服务工程,完善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推进政务流程再造,在社会保障、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社会信用、市场监管、质量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地理信息等方面建设一批重点应用系统,全面提升政府管理和网上公共服务水平。二是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建立全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推动政务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区域共享。推动建立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数据资源清单和开放目录,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平台。推进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科技、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审批事项全流程网上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互联网+”民生服务。
 
  主要政策点:一是发展智慧医疗卫生和健康养老,建设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全省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在石家庄、邯郸、沧州等市依托重点医院建设远程会诊系统,开展网上挂号、询诊、购买、支付等便捷服务,鼓励社区和养老机构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导航定位等技术搭建公共信息平台,促进京津冀养老和医疗资源等信息共享与对接。二是创新教育网络服务模式,建立省级教育资源服务平台,加快国家A类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建设,推进省内外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向农村延伸,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建设省级职业教育数字化教学资源库,支持京津名校与本地院校合作开办网络教育。三是发展便民服务新业态,推进“智慧人社”建设,创新社区服务,实施“互联网+扶贫”行动,建设全省社会救助和优抚信息管理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开展微信“城市服务”试点。
 
  8.“互联网+”电子商务。
 
  主要政策点:一是加强政府扶持和引导,放宽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把电子商务促进就业纳入全省“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在城乡规划和年度供地计划中合理安排物流仓储、快件集散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实施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电子商务创业园区或基地,探索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竞争行为。二是大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制定全省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实施方案,加强农村电子商务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民利用电子商务进行创新创业,探索建立涉农物流运作新模式,加大对农民上网技能培训,实施“快递下乡”工程。三是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服务商和产业基地,加快电子口岸工程建设,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推动跨境电商快递产业园区建设。四是加快建设智能仓储和物流调配系统,实施物流信息共享互通工程,开展环京津地区农产品、城市快消品智能仓储系统建设试点,在省级物流聚集区开展货运车联网信息互联共享试点。五是推进物流(快递)末端配送体系建设,推进城市物流(快递)配送车辆标准化、专业化发展,大力发展智能快件箱、冷链储藏柜、代收代投服务点、共同配送站(点)等新型配送模式,健全完善物流车辆企业生产制度。
 
  9.“互联网+”便捷交通。
 
  主要政策点:一是提高交通运输管理智能化水平,实施综合交通出行信息服务工程,建立重要交通设施全生命周期数据化管理体系,运用卫星定位和无线网络等技术手段实行交通精准监测,推进公交、出租、轨道交通等数据互联互通。二是促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建立京津冀一体化交通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实施京津冀“交通一卡通”工程,推进京津冀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组织、票务和售票系统等衔接,推动汽车电子标识试点工作。
 
  10.“互联网+”生态环保。
 
  主要政策点:一是加快“智慧环保”建设,组织实施“智慧环保”工程,建设省、市两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增强环境污染事故处理能力,加强辐射物、固体废物、危险化学品等生产、运输、存储环节全过程智能监控,完善区域污染物排放、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等公共信息服务,建立企业环境征信管理平台,建立京津冀统一的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环境大数据分析平台。二是加强资源环境动态监测,推动建立京津冀统一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网络,加强对钢铁、电力、石化、建材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的实时监测和大数据分析。三是完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立京津冀一体化废旧资源回收、处理、再利用监测系统,创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模式,加强废旧家电、电池、汽车及零部件回收利用的信息管理,鼓励互联网企业积极参与各类产业园区废弃物信息平台建设。
 
  11.“互联网+”文化旅游。
 
  主要政策点:一是加速文化与互联网的有效融合,提高新闻出版广电网络化、数字化应用水平,积极开发移动文化产品、数字娱乐产品。二是推进旅游管理和服务智慧化,构建旅游基础信息库和信息资源共享及交换中心,支持建设智慧旅游大数据采集与分析平台,扩大智慧旅游试点,推进智慧旅游示范项目和智慧冬奥工程建设。三是搭建京津冀文化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实施京津冀文化旅游信息共享工程,培育京津冀统一开放的区域文化旅游市场,提高京津冀文化旅游投诉处理协调机制和执法联防协作机制的运行效率。
 
  四、保障措施
 
  一是夯实发展基础,推进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基地,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二是加强智力建设,加强应用能力培训,加快复合型人才培养,加强高端人才引进。三是加强政策支持,实施重大应用示范工程,推进政策创新,加大融资服务力度。四是加强组织保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协调“互联网+”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互联网+”行动的贯彻落实。建立“互联网+”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撑。
 
河北省发改委
2016年1月4日